偷车当天销赃被抓 两打工者被判入狱
2010-12-23 09:07: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晓丽
  钟某及李某偷窃电动自行车,但在当天销赃时即被公安机关抓获。二人分别被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个月,作案工具被没收。

  钟某及李某均为来京打工者,因曾经租住一个大院而认识。2010年8月23日10时许,被告人钟某、李某窜至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地区某宾馆门前,使用从修车匠或路边小摊买来的自制丁字改锥、铁片、铁棍撬开车锁,盗窃两辆电动自行车。二被告人当天14时许在朝阳区某地向路人销赃时被抓获。经鉴定,被盗电动自行车分别价值1766元、300元。上述电动自行车被扣押并部分发还。

  侦查过程中,钟某、李某还分别供述了从2008年至今自己单独或伙同对方在顺义后沙峪、南法信、西单商场、国泰商场多次盗窃自行车或电动车并迅速销赃的事实。但因盗窃事件跨度大、次数多且二人均随机向行人销赃,故上述事实无法查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钟某、李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二人使用的成套盗窃工具被没收。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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