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百男子色心不减 猥亵妇女终受刑罚
2012-01-16 14:51: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安阳频道 | 作者:褚嵩岳
  古人云: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河南省滑县一男子却在知天命之年被色心冲昏头脑,强制猥亵妇女。近日,滑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缓刑二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2月12日晚20时许,被告人王某闯入本村王某某家中,趴在正在睡觉的王某某身上,亲吻王某某的脸,并掀王某某身上的被子。后在王某某的极力反抗和随后到场的王某某奶奶的打骂下,王某逃离现场。2011年8月26日,经村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被告人王某赔偿被害人王某某精神抚慰金10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暴力方法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为打击犯罪,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遂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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