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法院50分钟审结五起简易程序刑事案件
2012-09-07 14:29: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9月6日上午,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集中开庭审理了5起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5个案件从宣布开庭至当庭判决,历时50分钟,这是该院在6月初推行集中开庭后的又一尝试。

  2012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全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扩大了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适用范围,增加了公诉人必须出庭的规定,其目的是提高诉讼效率和保证案件质量。为将全国人大《决定》落实到位,缓解审判压力,提高审判效率,6月初,全省检察机关适用简易程序案件观摩庭在云霄法院举行,观摩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巩固简易程序集中审的成效,该院又进行了一次集中审理尝试。

  当日上午九点,随着法槌敲响,三起盗窃案、二起交通肇事案在该院大法庭集中开庭审理,该院全体法官、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及电视台记者参加旁听、观摩。十点三十分,法庭对五起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被告人梁某、林某犯交通肇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二年不等刑期;被告人张某、何某、方某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刑期。从开庭到宣判,前后历时50分钟,效率高且成本省,为法院审判节省了大量的资源。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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