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里的守望者
——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段集人民法庭庭长周永胜
2013-01-11 11:29: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信阳频道 | 作者:王荣红
  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段集人民法庭庭长周永胜长期扎根山区、情系百姓,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了24年,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辖区的社会和谐和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段集人民法庭位于固始县南部山区,辖四个乡镇,面积300多平方公里,人口12万,境内90%以上为山区或丘陵,林业资源丰富,山林承包纠纷较多。周永胜 经常带领全庭干警走访村寨、企业和校园,了解当地群众的所思、所盼,有针对性地就地办案,开展巡回审判,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进行了法治教育和宣传,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年审理案件100多件,调撤率稳定在80%以上。

  2006年4月,段集乡发生一起在校学生行凶伤人事件,这件事深深刺痛了周永胜的心,于是,他当年就主动担任了段集乡中学法制副校长,主动为学生们上法制课。在他的带动下,固始县人民法院于2007年建立了以少年审判合议庭和七个人民法庭为主体的校园普法专门机构,常年为城区和农村的中小学生上法制课,并不断创新法制教育形式,由单一的普法授受式向互动式、模拟法庭、青少年心理健康和法律常识问卷调查等复合式教育方法转化,增强普法效果。6年来,固始县人民法院共举办各类校园普法教育74场(次),发放法律知识和心理健康测试问卷7300余份,受教育学生达10万余人次。

  2004年,周永胜在处理一起离婚案时,年仅10岁的涉案小女孩文某某案后跟着身患残疾的父亲生活,在家贫、父病、父母离异的多重打击下,文某某少言寡语、精神不振,既失去了儿童时代的欢乐和幸福,又没有条件再入校上学。周永胜此时尽己所能、扶弱济贫,用他那慈父般的爱让文某某重新振作起来,感受到生活的美好和社会的温暖,10年如一日,他支助失学儿童文某某重新背上书包,走进校门,过上了与普通孩子一样的生活,并且在逢年过节和开学的日子,周永胜总要前往文某某家送钱送物送温暖。2011年6月,文某某学初中毕业后,按照她的意愿,周永胜又帮助她就读于潢川师范学校幼师班,直到现在仍承担着文某某在校期间的所有学习和生活费用。

  周永胜24年如一日,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在大山深处守望着法律的尊严,用人民法官的真情、热情和爱心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其个人也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全市优秀法官、全县“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分别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四次,被当地的群众称之为大山的守望者。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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