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悔的奉献 不懈的追求
记湖南省株洲市十佳法官刘晋强
2013-02-22 16:13: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株洲县频道
刘晋强
  刘晋强,男,1968年出生,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毕业,大学本科文化,1991年毕业分配至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法庭、民一庭、民二庭、办公室、执行局、行政庭工作。参加工作十八年以来,刘晋强同志始终坚守着对法律的忠诚和对审判事业的追求,把自己的青春无私的奉献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第一线。

  2007年元月,刘晋强因工作需要从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调入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他以最快的速度适应了当地的工作环境,八个月不到的时间就审结了民事案件100多件,无一错案,调撤率达到70%,创造了该院个人历史的新高,赢得了两级法院的好评,2007年被评为株洲市“优秀法官”。2008年,刘晋强同志被任命为该院行政庭庭长,他又不辱使命,带领全庭同志,全年共审执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案件57件,是去年收结案总数的3倍,使该院的行政审判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其个人结案达78件(含50余件民事案件),数量也排在院里前三位。

        

           无私奉献 勇挑重担办难案

  谁都知道,民事案件是最多、最繁杂、最疑难、最婆妈的,大家都不愿意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刘晋强刚调过来就主动请缨去了民一庭,勇敢的挑起了审理疑难民事案件的重担。

  2007年6月份,向阳小区五十户购房户因小区停电问题向法院提起了群体诉讼,状告开发商违约,由于涉案人数多、标的大、当事人之间矛盾较深,购房户多次去县委、政府集体上访,刘晋强接到这系列案后,通过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焦点,找准切入点,制定了周密的方案,最终通过100多个日日夜夜的艰苦努力,成功地将该起50户群体诉讼案调解结案,保障了小区100多户居民的正常生活,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也赢得了中院民一庭领导的一致好评。

  2008年,刘晋强调任行政庭庭长,由于人手不够,仅一名书记员和一名老审判员,他又主动承担起了全部文书的制作和全部行政诉讼案件的主审工作,并把关每一件行政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的审执全过程,全年无一件错案,无一件上访案件,切实的做到了 “五无”。

        

              化解矛盾促和谐

  刘晋强在工作中始终把办案与法官的社会责任感联系起来,切实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他注重庭审引导,针对不同矛盾的特点,不同成分的当事人,晓之以法,动之以情,许多反目成仇的当事人经他调解疏导,握手言和,许多濒临破裂的家庭,经他语重心长的撮合又破镜重圆。内行人都知道,判决容易,调解难,双方当事人若能够自愿和解,谁也不会打官司,然而在他2007年审理的100多件案件中,有70%是靠调解结案的,2008年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协调结案率竟达到100%。

  “在办案中时刻注意做到 ‘四心’:用热心去帮助,用耐心去解释,用诚心去感化,用公心去执法”,刘晋强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办理某学校一男老师起诉离婚一案中,由于男方有外遇,女方也明确表示双方不能再一起生活了,但因其无固定工作,要求男方一次性补偿其20万元,否则,就要死在法院,并当庭从袋子里拿出了农药准备喝下去,刘晋强同志凭着特有的职业敏感及时发现并制止了事态的发生,通过耐心的工作将两人劝回了家,为了防止事件的再次发生,他连夜上门找到了双方的亲属做好了安抚工作,由于连续几天的劳累,加之晚饭都没吃,在调解现场刘晋强同志的胃病发作,豆大的汗珠直往下滴,当事人及双方的亲属被法官的诚心感动了,当场签署了和解协议。

  湘渌大桥的拆迁工程,由于部分老百姓暂时的不理解,拒不自动拆迁房屋,还向政府部门提出过份的补偿要求,国土局依法作出了拆迁决定,限期自动拆迁,其中五户拒绝自动拆迁,国土局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刘晋强因熟悉行政审判业务,被抽调去行政庭及政府相关部门协助处理,通过十多次上门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将其中的四户的思想工作作通,主动将家中的东西搬出,配合拆迁的顺利进行,剩下的一户在强制拆迁现场大哭大闹,阻碍拆迁的进行,没几个人敢靠边,刘晋强同志总是站在前线,通过耐心的规劝,稳定了当事人的情绪,使拆迁工作顺利圆满的完成。

  有人问他,你这样拼命是为了什么?他总是笑笑说:“不吃得苦、受得累、霸得蛮,还谈什么司法为民?这点苦算得了什么。”因为工作的原因,他不得已冷落了妻子、疏远了孩子,一年到头也没回家看望一次父母亲,妻子因为受不了异乡的孤独,抛下他和孩子毅然离去,孩子的学校虽然离家不到500米,但他由于工作繁忙,没时间照顾,不得不把孩子放到学校寄宿。有一次孩子在学校发高烧,老师要他过去照顾,而他正忙于开庭,等他开完庭过去,老师狠狠的把刘晋强批评了一顿,说他是一个根本不称职的父亲,他愧领愧受了。他就是这样一个“工作狂”,当家庭与工作出现矛盾时,他总是毫不犹豫地选择工作,从不因家庭原因耽误工作,参加工作近20年来,他全身心都投入到工作中,几乎没有请过假,没有休过一年公休假。

             一身正气  清正廉洁

  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刘晋强经办的案件上千计,接触的当事人及其亲属不计其数,不少当事人及其亲属曾经试图通过各种方式或以钱物相赠,或通过各种社会关系要求在办案时予以关照,但他从不为所动,始终以 “六个严禁”、“十三个不得有”等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从不收受当事人钱物,从不接受当事人请吃,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秉公办案的人民法官本色,他给自己定下了“嘴不馋、手不伸、心不贪、请不到、礼不要”的十五字原则,坚决同各种不正之风进行不懈的斗争,以实际行动确保司法公正、捍卫法律的尊严。十多年来,他个人拒贿的钱物高达几十万元。

            勤奋学习 司法改革普新篇

  从事法院工作以来,刘晋强不断强化自身政治理论、法学理论学习及业务水平的提高。数年来,他尽量控制各类社交活动,工作之余全部用在学习上。他怀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紧跟时代步伐,努力弥补自己在法律理论方面的欠缺,白天工作,晚上学习,为自己所从事的审判工作奠定了较为坚实的理论基础。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他都高标准,严要求,力求做得更好。正是因为他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作为自己的人生动力,才使他在明确的人生目标和理想信念的指引下,不断充实、提高自己,不断向上攀登。

  不管在哪个岗位上,他都能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去,掌握不断更新的相关法律政策,尽量把工作做得更好。为了总结经验,深化审判改革,他经常和基层法庭及业务庭室的法官探讨新型、疑难案件,并注重调研,收集相关材料,撰写调研文章,就立法、司法过程中遇到的新课题进行大胆的探索和尝试,先后在中国法院网、株洲中院网等媒体发表了《浅谈我国行政立法中的听证程序》、《略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适用问题的司法救济》、《盗窃罪死刑废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其中《浅谈我国行政立法中的听证程序》还被《中国依法行政年鉴》收录及以及多家网站转载。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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