锤炼多般武艺 适应时代需求
黔东南法院打造“三语”法官提升司法能力
2013-03-19 10:57:40
法官学习英语
     中国法院网讯 (王家良 潘仲)  近日,贵州省雷山县人民法院西江法庭里,庭长李忠华在诉前调解成功后,询问被告吴某说:“细贤检也在改谋细道跟公(苗语,意即:调解好了要及时兑现哟)!”被告答道:“在弄别谋道(好,现在就去办)!”随即法官与双方来到原告家吊脚楼下,找来千斤顶和新木柱,在几天前遭被告锯掉的木柱原址,重新安上木柱撑起木楼,两家握手言和,法官开心笑了。

  这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悉心打造“三语法官”,取得积极效应的一个缩影。

  在拥有33个民族、少数民族占82%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本地诉讼当事人中的少数民族妇女和老人增多,他们大都不懂汉语,对法律也知之甚少;随着旅游事业异军突起近乎火爆,前来旅游及工作的外籍人士增多,涉外诉讼也已出现。

  2012年春,黔东南州中法院实施“‘三语’法官工程”的创新举措,要求:每一法官要在已有汉语能力基础上,能掌握一门少数民族语言,能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对话。并根据各县特点,分别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州、县两级法院三管齐下,加速 “‘三语’法官工程”建设。州县两级法院还制定了招录有少数民族语言基础的青年,到高校学习民族语言、外语和法律知识,然后回基层法院工作的计划,作为长效机制加以巩固。

  目前全州法院990名干警中,能较熟练掌握“双语”者(汉语和一门少数民族语言)达210名,占21.2%,能熟练运用“三语”者(“双语”加一门外语)达115名,占11.6%,分别比2011年增加了7.5和4.6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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