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司法协作,让“小伙伴们”更有力量
——记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跨区域联动司法联动二三事
2013-12-09 14:23: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苏茂明 全守盛
  深秋时节瓜果飘香,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的谢法官又来到了湖南省江华县人民法院,与当地法官讨论一件交通事故案件。像这样与外省法院法官一起研究讨论案件的情形,在八步区法院是很常见的情形了。

  从2011年开始,以桂岭法庭、信都法庭、交通巡回法庭为试验点,初尝试、共携手共建“法庭联动”,到2012年8月,与广东省连山县、湖南省江华县两地法院正式建立起九项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走向“法院联动”,再到2013年10月25日,与广东省怀集县法院签署《两省(区)交界地人民法院司法协作》协议,将省区边界司法协作领域拓展到四地……八步区法院以实际行动一步步扎实推进跨区域“司法联动”,着力地维护边界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

  司法联动促和解

  2013年1月6日,肖某某驾驶湘M0690警号轿车由西湾往贺街方向行驶至国道207线3008KM+200M处时,在超车过程中与对向行驶由王某某驾驶搭载黄某某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湘M0690警号轿车又碰撞到前方同向行驶由古元淹驾驶的桂J65080号重型自卸货车,造成王某某、黄某某受伤、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王某某、黄某某为维护其权益,分别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八步区法院交通巡回法庭立案受理后,主审法官经过仔细研究,查找矛盾的焦点,发现该案两原告的损失均未超出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存在调解的可能,解决此纠纷关键在于让原被告双方相互谅解。

  然而,两被告均在湖南省江华县,由于路途遥远,到庭困难,调解存在一定难度。据此,该院当即启动区域联动司法机制,与湖南省江华县法院取得联系,协作进行调解工作。调解中,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对原告方和被告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释法明理,同时把案件的详细情况反映给江华县法院,委托江华县法院作两原告的思想工作。通过两地法院法官的共同努力,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此后,八步区法院又委托江华县法院进行送达,让当事人便捷地领取调解书而不至于受来回奔波之苦。双方当事人对该院开展的区域联动司法机制深表赞许。

  跨省协作提效率

  “法官辛苦了,你们辛苦了,赔偿款我已经拿到了。”刘某新老人在八步区法院对其进行司法回访时,向法官感谢到。

  2012年10月28日,奉某驾驶湘M-LR222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刘某沿国道207线由八步往望高方向行驶,该车行驶至国道207线2995公里+250米处时,与相向行驶的由班某驾驶的桂M-CQ588号小型越野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奉某、刘某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某的近亲属向八步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立案受理后,考虑到原告方是外省人,送达法律文书时利用传统的邮寄方式不但效率慢,而且对是否真正送达到当事人手中存在不确定隐患,于是该院启动区域联动司法机制进行送达。委托湖南省江华县法院进行送达后,八步区法院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0181.73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按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了赔偿责任。

  为了解受害人刘某父母刘某新、李某香(二人均已年满60周岁)的生活情况,此后八步区法院对其进行司法回访。老人表示其已及时领取了赔偿款,并对法官表示感谢。

  相互交流增水平

  2013年4月2日,八步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润尚、彭惠娟率该院桂岭法庭、交通法庭负责人等冒着绵绵春雨,驱车前往联席法院广东省连山县法院,与当地法院就离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管辖、审判业务、文书送达等方面交流对接。

  2013年11月21日,八步区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法官来到湖南省江华县法院,就完善“五位一体”、“三级联调”交通巡回法庭工作机制进行深入探讨。

  2013年11月22日,八步区法院信都法庭、交通巡回法庭法官来到广东省怀集县法院,就边界法庭如何加强对接维护边界和谐稳定,进行商讨。

  近年来,八步区法院通过与联系法院的不断深入协作交流,进一步巩固和推进了区域司法协作机制,有力地维护了边界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机制启动以来,该院共处理涉及广东、湖南等周边地区的案件316 件,调解案件203件、执行案件35件、完成文书送达766次,有力地维护了边界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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