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法院快速执结涉民生案 伤残民工获赔十八万
2014-06-05 11:10:13
     中国法院网讯 (梁锦学 朱翠芝)  “感谢执行法官为我追回了救命钱,我能继续买药治病了,今夏收麦费用和种玉米的种子钱也不愁了……。”6月3日上午9时许,河南省睢县城郊乡徐大楼村农民徐方及其家人紧紧拉着睢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公民的手动情地叙说,并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

  2013年3月5日下午,徐方在睢县锦秀文苑花园小区建设工地上打工时不慎从七楼掉下,经多方治疗后,仍构成5级伤残,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洪某、张某赔偿徐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189229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面对被执行人洪某、张某四处躲避不配合执行的困难局面,睢县法院执行干警在通过银行查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张某银行存款30000余元的同时,积极打探了解,根据执行联络员提供的线索,在一建筑工地找到被执行人洪某,在法官强大心理攻势及法院“三夏“集中执行的高压态势下,洪某、张某终于放弃了侥幸、逃避心理,短时间内凑齐了180000元,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的合法权权益得到了维护。

  自5月下旬开展“三夏”集中执行活动以来,睢县人民法院将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作为活动重点,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积极协调银行、房管、车辆管理、土地管理、公安等部门配合法院进行集中查询,充分利用睢县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早堵饭碗、晚摸被窝、广布眼线、随时出击等方式,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

  截止6月5日,该院已执结涉民生案件17件,部分执行21件,标的达53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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