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法院审结一起涉22名被告人的重大赌博案
2015-02-04 16:31: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
被告人
     中国法院网讯 (赵富林 郜留剑)  2月2日,河南省三门峡卢氏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赌博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建康、何松涛、宋书礼、万东星等22名被告人一年九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20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4年4月2日至2014年4月23日,被告人赵建康、何松涛、宋书礼、万东星等合伙在卢氏县城周边13处乡镇农村租用农家住房,利用夜间采取“推饼子”方式聚众赌博,从中抽头渔利。他们订做和购置了赌桌、凳子、麻将牌等赌具和专门用于赌博的验钞机、手机信号屏蔽器、抽取渔利款的铁皮箱及赌场放哨使用的对讲机,对接送赌客、放哨等具体分工与分赃事项作出明确约定。20多天中,共聚众赌博16次,每次参赌人员均在20人以上。

  卢氏法院对这起影响较大的赌博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建康、何松涛、宋书礼、万东星等22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多次聚众参与赌博,为他人聚众赌博提供帮助,并从中抽头渔利,累计参赌人数达300余人次,已构成赌博罪,结合各被告人在本案中的犯罪情节,所起作用大小、认罪态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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