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研讨会召开
2015-05-15 07:39: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何艳芳
  由环境保护部和中国法学会共同主办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研讨会在京召开。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环境保护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潘岳出席研讨会并讲话。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鸣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连福,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黄明,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存智,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王树义分别发表主题演讲。来自环境保护相关职能部门、法律实务界和法学理论界的专家学者近150人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分成领导讲话、颁奖仪式、主题发言、最佳事例交流、调研报告和获奖论文交流等六个环节进行。

  王乐泉提出,要以新环保法为基础,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形成以环保法为龙头、体系协调、内容完善的环保法律体系。要健全体制机制,优化环保执法司法环境,强化环境执法司法力度。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在颁奖仪式上宣读了表彰决定,并随后分别向主题征文获奖作者、最佳事例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代表颁奖。

  据悉,“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研讨会是第四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法治论坛”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法治论坛”是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三大论坛之一,每年举办一届。

  本次“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主题征文活动共收到征文2026篇,经过初评、终评等评审程序,最终确定一等奖11篇、二等奖39篇、三等奖57篇和优秀奖60篇。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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