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新在苏州调研强调:认真践行“三严三实”
2015-08-23 08:09:25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记者 罗书臻 通讯员 赵海生
  8月20日至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江苏省苏州市调研时强调,各级法院要强化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将“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到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努力为加快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新的贡献。

  徐家新指出,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当前人民法院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专题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将专题教育引向深入,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要坚持思想引领,准确把握“三严三实”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打牢思想根基。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要坚持对照反思,联系法院系统近年来发生的腐败案件,特别是奚晓明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认真开展集中警示教育,让广大干警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同时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法院干警争当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好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切实履行责任,确保专题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徐家新强调,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人民法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各级法院要将“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到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以队伍建设的成果检验衡量专题教育的成效。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坚持按照“三严三实”标准选人用人,以严和实的作风评价干部,坚决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到干部监督管理的全过程,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到司法改革的全过程,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官员额制、省以下地方法院人员统一管理、法官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等涉及队伍建设的改革工作,通过司法改革,让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有更多的获得感。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到当前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全过程,更好地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徐家新要求,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在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中的应用,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干部管理的全面覆盖和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调研期间,徐家新听取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情况介绍,考察了江苏苏州工业园区及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吴中区人民法院,会见了江苏省委副书记、苏州市委书记石泰峰。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江苏高院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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