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凯元在宁夏基层联系点法院调研时强调
提高司法公信必须坚持不懈做好
打基础促改革转作风利百姓工作
2015-08-24 07:32: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宗边
  8月20日至21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到其基层联系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两级法院进行工作调研。在实地走访了彭阳、隆德两个基层法院,泾源县人民法院六盘山人民法庭,以及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信访大厅后,在固原中院召开了座谈会,进一步听取该院的工作汇报和基层法官对审判工作和司法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陶凯元在听取与会代表发言后指出,近年来,固原两级法院始终围绕提升司法能力、加强司法为民、推进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信等方面下功夫、做文章,不仅审理执行了大量案件,还出台多项改革措施,在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值得充分肯定。

  陶凯元强调,提升司法公信力,关键就是要坚持不懈做好打基础、促改革、转作风、利百姓的工作。

  陶凯元指出,提升司法能力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基层法院和一线法官的司法能力,不仅体现着裁判案件、调解纠纷的水平,也体现着法官的职业操守和司法作风,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和认知司法活动的途径,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因素。提升司法能力,必须要抓基层、夯基础,在当前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做到“严字当头、实处着手”,以脚踏实地的干劲,求真务实的作风,勇于担责的精神,直面问题的气度,干出实实在在的业绩,带来实实在在的改变,获得群众实实在在的拥戴。

  陶凯元认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说到底就是要转变作风、便民利民,让正义得到伸张,让公正可以期待。当前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给人民法院执法办案工作带来的新挑战,主动适应新修订法律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的新变化。要坚决执行好立案登记制改革,加强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要积极完善民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在化解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妥善化解各类纠纷。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为民“排头兵”作用,按照“五小法庭”建设方针,优化法庭布局、完善登记立案、扩大陪审参与、加强巡回审理、简化文书审批、开展流动服务、开通网络服务等措施,不断完善人民法庭服务群众、司法便民工作机制。

  陶凯元强调,推进司法改革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宁夏作为司法改革第二批试点地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牢把握司法改革的目标、方向和根本尺度,牵住司法改革的“牛鼻子”,确保改革沿着正确的道路健康发展。要坚持锲而不舍、稳步推进,确保在整个司法体制改革中思想稳定、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实现审判执行工作与司法改革两不误、两促进。要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改革方案既接地气又有理想,注重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为西部地区、民族地区法院司法改革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陶凯元最后指出,队伍建设是能力建设的根本,必须从严管理队伍,以过硬的司法能力、优良的司法作风、廉洁的司法品格保障公正司法。要以邹碧华、孟宪来等模范法官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扎根基层、苦干实干,做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以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对司法的尊重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