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汉朝在山西调研时强调
积极应对立案登记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2015-09-14 07:28: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陈伟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就立案登记和涉诉信访工作在山西进行调研。他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信心,积极应对,大力提高立案工作水平。

  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景汉朝先后到院史陈列馆、信息控制中心、审判法庭、立案信访大厅了解情况。在信息控制中心,他让工作人员演示了上下级法院的视频审判连接系统,调取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的各类案件的立案数量,并对行政案件的数量进行了前后对比。在立案大厅的收费窗口,景汉朝询问了收取诉讼费的形式,当工作人员回答“是这里开票,当事人到银行交款”时,景汉朝说,如果在这里设一个银行的收费窗口就更方便群众了。在远程信访接待室,景汉朝详细了解了大同中院远程视频接访率、接访效果,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视频接访对减少赴省进京访的作用等情况。他当即“出考题”,要求现场接通最高人民法院信访接谈室,并直接同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进行了视频通话。当看到线路接通迅速、画面清晰、通话交流畅通时,景汉朝表示很满意。他强调,要尽可能多地使用视频接访,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这一现代化手段的作用。

  在大同市矿区人民法院调研时,针对山西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景汉朝指出,一要正确认识和对待立案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各种案件可能会大量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会更加突出,大家要有思想准备。推行立案登记制虽然会面临一些困难,但是要看到立案登记制改革在维护人民群众诉权、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方面所起的巨大作用。要增强信心,把握大局。二要针对立案登记制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大力提高立案登记工作水平。特别是行政案件大幅增加,要认真分析原因,对症下药。三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以减少盲目起诉。要充分发挥自有媒体的作用,广泛借助社会力量,对立案登记的内涵、程序、条件及诉讼风险等,进行深入和广泛的宣传。宣传方式要生动活泼、喜闻乐见,让群众一目了然。大家理解了就会理性诉讼,逐步减少各种乱诉滥诉现象,使立案登记工作良性运转。

  针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案件激增的情况,景汉朝特别强调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在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诉前调解窗口,景汉朝与法院特邀调解员王彩香聊起了天。“您今年多大?”“57岁。”“以前您是做什么工作的?”“晋源一中的老师。”“您调解的案子大部分是什么类型的案子?”“大部分是离婚的。”“双方有孩子的多吗?”“是的。”“调解成功率高吗?”“高。”“您有什么好办法?”“我学过心理学,懂他们的心理,又是孩子妈妈,容易沟通,用我的方法感动他们。他们听了我的话,好多都流着眼泪走了,不离了。”说到这里,王彩香从自己的抽屉里找出几张纸,“您看看,这是我总结的‘交心话’,每调成一个案子,我就自己总结一些语言,再调的时候,拿这个跟他们说,效果很好。”景汉朝说:“您的办法很好,值得推广。在目前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多邀请这些有一定文化知识、懂当事人心理、会做思想工作、又热心法院工作的同志当调解员,会发挥很大作用,应当大力提倡。”

  景汉朝还观看了太原市少年法庭的沙盘玩偶室,让工作人员现场做了演示,并观看了少年法庭拍摄的《以保护的名义》影视短片。他对大家卓有成效的工作给予赞扬。

  调研期间,景汉朝听取了山西高院、大同中院、太原中院以及相关基层法院负责同志的汇报,并听取了部分人大代表、律师代表等对法院立案工作的意见,对山西省法院在立案登记制改革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希望山西全省法院充分认识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增强信心,认真研判立案登记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应对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左世忠陪同调研。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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