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新在全国法院司法警察高级警官培训班结业暨授衔仪式上强调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司法警务工作法治化建设
2015-09-25 06:55:44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徐智超
  9月24日,全国法院司法警察高级警官培训班结业暨授衔仪式在西安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衡量、检视、开展司法警务工作,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司法警务工作法治化建设,努力实现司法警察队伍管理体系、执法能力现代化。

  徐家新指出,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司法警务工作,是建设司法文明,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是适应时代发展和群众期盼,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是不断提升司法警察队伍履职能力,全面加强司法警务工作的客观需要。司法警务工作不能简单地停留在“保安全、不出事”的阶段,要学会并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使每个执法活动都合乎法律精神和法律标准,彰显我们国家法治的进步和正义的力量,让广大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就在面前。

  徐家新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更加注重执法主体、执法制度建设,更加注重执法言行规范、执法社会效果,厘定执法边界,建立警务安全责任清单,严明执法纪律,强化执法监督和执法权益保障,全面提升司法警察依法履职水平。

  徐家新强调,要紧跟公安改革步伐,对于中央规定统一适用于各警种的改革措施,要结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自身特点予以具体落实。要加强对司法警察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提高法律素养,要探索建立司法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并将法律素养考核作为基础性内容纳入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活动,不断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的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来自全国法院系统的49名司法警察高级警官参加了本期培训。结业暨授衔仪式上,43名同志被授予、选升三级警监以上警衔,并为56名退休司法警察授予“司法警察警衔荣誉章”。
责任编辑:杨青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