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查处“四风”问题推动廉政建设
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批示肯定
2015-10-09 07:40: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费文彬
  今年9月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区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通过来信来访、明察暗访、重点检查等多种方式,重点对2013年以来在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全面清理排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于春生对广西高院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作出批示,认为做法很好,要求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出成效。

  在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过程中,广西高院党组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包案件制度。重点整治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以及司法经费使用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司法裁判中的违纪违法等问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进行查处,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特别是对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查处。对工作不力的,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地方和部门,坚决实行“一案双查”。通过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点名道姓曝光典型问题和案例,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据了解,2013年以来,全区法院查处的50件违法违纪案件中,就有40件属于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要求,全区法院要贯彻落实好批示精神,切实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抓实抓好,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不断改善法院党员干部的作风,提升全区法院工作水平和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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