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乌兰法院四项措施加强法警队伍建设
2015-10-15 15:16:23 | 来源:海西法院 | 作者:乔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本着“政治建警、规范用警”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法警司法为民意识,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警务管理工作日益规范、法警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今年以来,乌兰法院法警押解案犯22人次、协助执行案件20件、委托送达17件,做到了各类安全事故“零发生”,圆满完成了押解、值庭、看管、安全保卫、配合执行等工作。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除要求法警参加院里统一组织的学习教育外,还结合法警自身职能和工作特点,建立了法警每周例会和学习机制,由分管院领导和法警队队长、政委集中进行授课,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作风纪律教育,使法警队员们树立起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法警爱岗敬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

  二是狠抓警务技能训练。按照最高法院和省、州法院《关于在司法警察中广泛开展体能达标活动》的相关通知精神,乌兰法院制定了详细的达标训练方案,采取集中训练与岗位训练相结合、普遍训练与重点训练相结合的形式,对全体法警进行体能技能达标训练,提升了法警综合素质和整个队伍的战斗力。

  三是发挥安全保障职能。法警大队切实担负起维护法院机关秩序、保障庭审安全、协助执行、押解案犯、处置突发性事件等职责,坚持实行来访安检登记、24小时安保值班、每日安全巡查、不定期安全检查等机制,同时不断加强对诉讼服务大厅、审判法庭、羁押室等要害部位的安全防护,确保了院机关安全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着力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法警大队押解人员职责、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值班制度、值班巡逻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法警的执法权力、职责和义务,执法权限、程序和办法等,制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在工作中粗心大意,有章不循,相互推诿,不作为,乱作为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真正使法警工作有章可循,有效地避免了违章违纪问题的发生。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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