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院结合工作实践落实庭前会议新机制
2016-01-22 14:25:24 | 来源:新民法院 | 作者:曹娜
  近日,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公主屯法庭根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会议有关精神,按照该院派出法庭工作会议中关于庭前会议工作机制的总体部署,在人员结构调整、审判人手紧张的情况下,积极探索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在保证庭审质量稳步提升的前提下缩短庭审时间。

  在1月14日公开审理的10件民事纠纷中,经济纠纷和婚姻家庭纠纷各5件。公主屯法庭按照庭前会议的适用范围和操作规程,结合法庭案件难易程度,确定在婚姻家庭类和经济类纠纷中试用启动庭前会议机制。在具体操作中,首先由法官助理针对具体案件进行庭前准备,按照庭前会议程序,询问当事人基本案件情况,归纳整理双方分歧,并形成笔录。对于双方当事人无异议的案件,法官助理对双方进行调解;对于双方存在争议的案件,由主审法官主持开庭,进行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有效缩短了庭审时间。在当日的审理中,当庭调解3件,当庭宣判2件,其余案件均在庭审结束后2日内判决结案。

  新民法院在派出法庭率先启动庭前会议工作机制,旨在进一步提高派出法庭审判工作效率,提升案件质量。通过公主屯法庭主动、灵活、有效地试用庭前会议机制和效果来看,庭前会议机制的试用达到了缩短庭审时间,提升审判效率的目的,为在全院范围内落实庭前会议机制积累了经验。
责任编辑:王小磊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