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史上”最严 执法力度加大:新环保法施行一年效果显
2016-02-26 09:08:50 |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实施。1年多来,各级环保部门执法力度日益加大,环境治理成效与老百姓的感受也更加贴近。

  治污大招频出

  “过去的环保法太软,没有什么硬措施,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2月18日,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国新办举行的中外媒体见面会上说,新环保法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解决“软”的问题。

  环保从“督企”转向“督政”,即从过去监督违法排污企业,转向综合监督地方政府履行职责转变,加上挂牌、限批,形成组合“杀手锏”。

  新环保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为了落实这个责任,环保部公开约谈了15个市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效果明显。此外,环保部和国家林业局一起,还就自然保护区问题对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进行了联合约谈。环保部还对33个市(区)开展了环保综合督查,同时督促各省区市环保部门对30%以上的地市政府开展督查。这些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地方政府落实责任,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截至去年年底,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7万余份,罚款42.5亿元,比2014年增长了34%。

  地方晒出“成绩单”

  在新环保法的推动下,各地政府也纷纷交出了实施效果的“成绩单”:

  2015年,湖北共检查企业4.5万家次,查处4000多家,其中按日计罚单笔最高处罚金额达270万元。

  湖南全省公安机关共受理环境违法行政案件135起,行政拘留117人;对152起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的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刑事拘留190人,立案数和打击数均为历年之最。

  在甘肃省,自新环保法出台以来,组织“以案说法”专题讲座,印发环境执法手册,将新要求一对一地传达给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为解决制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初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去年1月1日,新环保法生效实施当天,民间环保组织针对福建南平市损坏林地的采矿主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并得到受理。去年10月底,当地法院宣判原告胜诉。被告不仅被罚款,主审法官还要求其恢复生态。这些例子背后,呈现的是环保部门强硬执法、企业积极整改治污的良好态势。

  继续加大执法力度

  陈吉宁认为,通过1年多的严格执法,还面临4个突出问题,包括地方政府的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够,特别是到县一级,压力还需要传导下去,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部门之间还需要协调配合;企业的主体责任仍然不够落实;环保一个部门单打独斗不行,需要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

  “我们也看到,中国的环境与老百姓的要求和期盼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陈吉宁说,今年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环境信息的公开。另外,今年1月,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始实施。我们将把这两部法结合起来,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通过不断努力,完善法制环境,真正做到企业守法、地方政府履行环保责任。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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