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中院召开打击毒品犯罪案件新闻发布会
2016-06-24 15:36:44 | 来源:中国法院网抚顺法院 | 作者:陈玉兰
  6月24日,在第39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毒品犯罪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近年来打击毒品犯罪的情况,发布8起典型案例,以此,表明人民法院坚定不移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让人民群众更加清醒地认识毒品危害,与人民法院共同携手,打响打击毒品犯罪的人民战争。

  近年来,抚顺两级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呈现明显的增长态势,2010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319件,涉毒犯罪711人。其中,2010年18件20人,2011年33件62人,2012年38件82人,2013年64件166人,2014年69件148人,2015年71件173人,2016年1-5月26件60人,案件数量与毒品犯罪人员数量都在不断攀升,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也显著增加,一些案件动辄几公斤,个别案件甚至达到几十公斤。毒品犯罪案件与涉案毒品数量的增多反映了毒品犯罪的高发态势,亟需引起重视。

  面对毒品犯罪的新特点和新问题,为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法院贯彻 “快审研判”原则,坚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建立健全打击毒品犯罪的长效机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依法严厉惩处严重毒品犯罪。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将毒枭、职业毒犯、主犯、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大、危害严重以及作案次数多、贩毒数量大、向多人贩毒、诱使多人吸毒、武装押运毒品、暴力拒捕等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决不手软;依法充分适用财产刑,实行打罚并举,在办案中认真查明毒品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犯罪工具及犯罪毒资,依法全部收缴,彻底剥夺毒品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经济基础。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全市法院在对毒品犯罪严厉打击的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罚惩罚犯罪与预防犯罪的双重功能,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从犯,有悔改表现的,适度从宽,罚当其罪。 

  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配合,共同加大打击力度。全市法院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的有效举措,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毒品犯罪治理工作。为更好地打击毒品犯罪,抚顺中院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于2014年编写了《抚顺地区毒品犯罪情况调研报告》,系统全面分析了该市毒品犯罪的趋势和特点,为实现重拳出击、打击有力提供了保障。

  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全市法院在注重严厉惩处涉毒犯罪的同时,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对大案要案进行宣传报道,通过新闻发布会、法院网站、开办专栏等宣传媒介,以案说法,积极参与禁毒预防工作,不断扩大禁毒斗争的社会效果,为净化社会环境,坚决遏制毒品犯罪蔓延态势作出了积极努力。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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