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正义“可视化” 与司法“零距离”
——人民法院庭审公开工作纪实
2016-11-05 08:42: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曹雅静
  扫描二维码,下载“中国庭审公开网”APP,点击“庭审直播”,最高人民法院一名法官正在开庭审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视频右手“最新开庭”显示,与本案同时直播开庭的还有地方法院审理的其他5个案件。

  庭审公开是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内在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它拉近了司法与公众之间的距离,使正义“可视化”。

  庭审视频公开,让正义“可视化”

  “庭审视频直播是互联网时代司法公开的重要创新,是推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的重大举措。”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开通活动暨全国法院推进庭审公开工作视频会议上表示。

  2013年12月,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正式开通。为了全面推进庭审公开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在原有的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基础上建设中国庭审公开网。经过紧张的建设,今年9月27日,作为全国法院统一、权威的庭审公开平台——“中国庭审公开网”正式开通。

  庭审视频公开为互联网时代司法公开工作交上崭新答卷,让正义“可视化”,有效助力诉讼各方专业水平的提升。截至今年9月底,地方各级法院通过互联网直播庭审43.2万件,点击观看量11.3亿人次;最高人民法院自今年7月1日起所有公开开庭的案件庭审活动都通过互联网直播,截至9月底共直播庭审143次,点击观看量6.3亿人次。

  “与已有司法公开形式相比,庭审公开更直观、立体、感性,实现了司法公开的全面性。庭审公开还突破了传统旁听机制的限制,任何人、任何地点均可观看播放。庭审公开可以有效约束庭审活动,倒逼诉讼各方参与主体行为规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田禾在中国法院庭审公开研讨会上表示。

  “对于律师来说,庭审公开不仅有利于打消当事人对司法不公的种种疑虑,有效地保障司法公正,而且把庭审过程中的一举一动都展示在公众面前,对于律师和法官专业水平的提高也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翁小平对记者说。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娟也表示:“我们律师在办案时,时常会浏览和学习庭审公开网上的相关案件,学习和借鉴其他律师在此类问题上是如何展开调查和辩论,理解和体会法官办案的逻辑和思维,这对于提高业务素质确实十分管用。”

  推进旁听庭审,与司法“零距离”

  今年4月,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正式发布,修订后的《法庭规则》规定:“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一直觉得法庭很严肃,今天见到了才发现,我们的法官如此亲切,不推三阻四,亲自来到我们老百姓身边,说着老百姓听得懂的话,真正为老百姓化解纠纷。”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在辖区荣龙镇黄坪村巡回审判一起离婚案件,村民左某在庭审结束时说。

  “人大代表旁听法院案件庭审制度,是人大监督司法权得以具体落实的重要载体,是督促办案人员提升综合素质、提升司法水平的重要举措。”今年10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旁听一起涉毒犯罪案二审庭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马合木提·吾卜卡斯木由衷感慨道。

  近年来,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完善旁听制度、简化旁听程序。在完善旁听庭审设施方面,为给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创造良好的参与诉讼活动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审判庭旁设置了专门的律师休息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待室、媒体休息室。在简化旁听庭审条件方面,山东、云南等地人民法院都有着自己的细化措施。此外,各地法院还通过法院电子公告屏、中国庭审公开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庭审预告和消息,方便群众获取开庭信息。

  以审判为中心,夯实制度基础

  以审判为中心,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是确保庭审公开质量的前提,为庭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也为法院树立权威公正的形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今年10月发布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判尤其是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

  专家分析认为,落实该项诉讼制度改革措施,将提升法官的庭审控制能力,树立法院公信,确保实现司法公正。

  “向社会公开庭审活动或者进行庭审直播,有助于践行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措施,增加法官的内心确信,提升法官的庭审控制能力,倒逼侦查部门提高证据质量。我们将在日常工作中落实证据裁判规则,让证据出现在法庭,使庭上的质证、认证和辩论充实起来,强化庭审功能,让法庭辩论成为主要的认证手段。”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助理审判员吴程远告诉记者。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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