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法院三举措完善聘用制书记员管理
2017-11-06 14:26:39
     中国法院网讯 (王祝)  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云南省开远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聘用制书记员的管理路子,在“招人、管人、留人”上做文章,确保聘用书记员队伍稳定,审判管理团队运作顺畅。

  从财政保障上确保“招好人”。该院按照员额法官与书记员1:1的配比核定聘用人数,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落实财政保障,明确将35名聘用书记员(含10名协警)的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过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录入测试、面试等层层筛选,确保聘用书记员能力素质适应岗位需要。

  从细化管理上“管好人”。制定《开远市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实行从政治处到用人部门的纵向管理模式。执行年考核制度,全方位细化、量化打分,作为奖优罚劣、解除合同的依据。强化业务培训,所有聘用书记员均需经过岗前培训方能上岗,定期举行岗位技能测试,切实提高技能水平。

  从职业保障上“留住人”。落实薪酬待遇,为聘用书记员足额缴纳保险,在出差报销、住院慰问、休假等方面与正式干警一视同仁,依法享有年休假、婚假等权利。对继续教育的聘用书记员,享有培训假期。注重思想引导,及时了解和化解书记员苗头性不稳定因素,切实增强书记员的职业尊荣感。近三年来,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稳定,流失率仅为3%。
责任编辑:龙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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