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交通事故起纠纷 法官一小时结案
2017-11-24 14:31:18
     中国法院网讯 (葛宝华)  “唐法官,我同意以诉前调解的方式了结官司,请您主持公道。”11月24日上午,在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巴城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工作站内,因交通事故产生较大心理压力的伤者孙某,不想因为前不久发生的交通事故影响自己的正常工作,希望法官尽快调解纠纷,恢复其正常生活。该案也是日前昆山法院联合巴城交警中队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工作站以来,受理的首起纠纷。

  工作站内,孙某头部一直不由自主的颤动,他对前不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交通事故还心有余悸,为了尽快消除心理阴影,他希望工作站值班法官唐敏能尽快调解结案。经了解,半个月前孙某在过马路时与张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了碰撞,导致孙某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孙某选择进行保守治疗,恢复期内还请人护理,但他的伤情不足以达到伤残标准,事故双方还就赔偿金额产生了分歧。唐敏法官首先对伤者进行心理疏导,使孙某紧张心情得到缓解,又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和赔偿标准进行解释。同时,就证据的认定和审核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确认,为后续顺利理赔做好准备。

  在当事人同意下,唐敏法官决定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随后,她通过调解不断拉近伤者、驾驶员、保险公司对于赔偿款的心理价位,平衡好三方利益,最终以58000元赔偿款调解结案,保险公司承诺在两周内将款项汇至伤者账户内。就这样,不到1个小时的时间,该案便成功化解,相较于普通审理案件,诉前调解方式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凸显了调解的快捷性、经济性和有效性,该案的成功化解,也得到了伤者、驾驶员和保险公司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为了方便群众尽快化解矛盾纠纷,日前,昆山法院积极与巴城交警中队沟通协作,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工作站,由巴城交警中队负责交通事故纠纷的汇总收集和联络双方当事人、保险公司,由昆山法院巴城法庭负责派驻专门法官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进行诉前调解。目前,双方通过前期工作对接,已实现事故处理、责任划分、赔偿款调解、协议制作及理赔款到位的整体化服务。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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