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引发车祸致两人亡 肇事司机获刑二年
2017-11-29 10:00:36
     中国法院网讯 (黄淑丽)  一货车司机严重超载,撞上并碾压摩托车,导致两人死亡。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查明,今年3月1日12时22分,被告人王某驾驶一辆货物严重超载的重型自卸货车沿320国道由东往西行驶至进贤县凤岭路交叉路口。在由东往北右转弯过程中,疏忽大意,未及时发现右侧车道同向由被害人陈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车上载被害人刘某),其右侧第二轴轮胎外侧先与摩托车左侧车头发生碰撞。二轮摩托车向右侧倒地后,该货车右侧第二轴轮胎又碰挤二被害人,造成摩托车损坏,陈某当场死亡,刘某受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王某负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害人陈某负事故次要责任,被害人刘某不负责任。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在现场报警、联系救护车救治伤者并配合交警到案。

  另查明,被告人王某与两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对两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取得了两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两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事发后报警,联系救护车救治伤者,配合交警到案,并能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积极赔偿了两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取得两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韩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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