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男子无证驾驶致人死亡 因交通肇事罪获刑
2017-11-29 14:20:30
     中国法院网讯 (李璐)  安全行车不仅是对司机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一种保障。近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司机吸毒无证驾驶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件,判决被告人罗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7年6月28日,被告人罗华在吸食毒品后无证驾驶越野车沿上吉线由西往东行驶,在超越同向行驶的摩托车后,与前方横过道路的行人赵水生发生碰撞,造成赵水生当场死亡,越野车坠入水塘。事故发生后,罗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在现场等候施救。经安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罗华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7年7月17日,被告人罗华亲属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38万元经济损失,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华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罗华吸食毒品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酌情可从重处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罗华在现场积极抢救被害人,酌情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且被告人罗华积极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酌情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韩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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