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法院新闻之三
2018-01-09 08:53:5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一带一路”沿线国共商司法合作

  新闻速览:2017年6月8日,第二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在广西南宁开幕,进一步提升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水平,推动形成公平公正透明的经贸投资法律环境和务实有效的司法合作局面,中国—东盟国家法官交流培训基地和中国—东盟国家法律与司法信息中心同时成立。9月26日,丝绸之路(敦煌)司法合作国际论坛在甘肃敦煌举办,来自丝绸之路沿线的16个国家代表共商司法合作之策,共同见证司法文明的发展与融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莫纪宏

  习近平主席在2017年5月于北京举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提出,要将“一带一路”建成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如何保证“一带一路”的“五路”特征,关键是要按照和平发展、互利共赢的国际法准则规范秩序、凝聚人心、树立权威,因此,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领域的合作,特别是注重“一带一路”司法合作机制的建设,对于建设“一带一路”、实现共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一要遵循国际法准则,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对接各国彼此法律制度和司法政策,在更大范围内整合司法资源,促进共同繁荣发展。二要加强司法文化交流,共同建设一个开放的司法合作平台,实现司法资源的共享。三要开展司法领域的务实合作,维护“一带一路”国际法治秩序,提升沿线国家司法合作水平。此外,要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司法合作为契机,勇于创新,建立适合“一带一路”特征和具体要求的新型国际法秩序,通过缔结双边、多边条约,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和仲裁机构裁决等形式,探索建立司法协助的制度性安排。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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