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子制造出售假发票获刑九个月并罚金
2018-01-26 15:55:46
     中国法院网讯 (张菁 余卉)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制造、出售假发票案。被告人黄某因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百色田阳县的黄某在小学毕业后便到广东打工,摸爬滚打十几年也没混成令自己满意的样子。于是回到南宁打算做些小买卖养家糊口,但没有一技之长的黄某不断碰壁,生活也不见起色。直到2016年7月,黄某听说卖假发票“来钱快”,便也想试一试。为此他在江南区白沙村租了一间房,配置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并在网上找到出售制作假发票软件的卖家,以1200元的价格安装好了假发票软件系统。此外,他还非法购买一批“热门”的销售方公章。至此,黄某的盘算已经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黄某又是如何一步一步实现“赚快钱”的念头?据黄某供述,他先是拨打路边印有“代开发票”小卡片上的电话,多次联系卖家购买空白发票,每次大概购买20本,价格在30元-50元不等。随后便在大街上向行人发“代开各类发票”的小卡片,卡片上印有自己的联系方式。待有人联系时,黄某便让对方提供购买方和销售方的信息以及所要开的发票服务名称和金额。接着便回到白沙村的出租房内制作假发票。最后再把制作好的假“广西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给对方。据黄某交代,其通过现金或者微信的形式收取费用,通常一张收取25元。

  直到2017年5月12日晚九点,黄某携带制作好的伪造发票前去与莫某进行交易时,在南宁市青秀区青山立交桥桥底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从黄某身上扣押装在信封内打印好的广西增值税普通发票31份。后公安人员对黄某位于江南区白沙村的出租屋进行搜查,从该房内扣押到广西增值税普通发票空白票120本(每本有发票25份)、打印好的广西增值税普通发票334份、南宁市定额通用发票600份、机打票24份以及一批非法制造发票的工具等物品。经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鉴定,所扣押到的发票均为虚假发票。面对眼前的一切,黄某承认了制作出售假发票的行为。黄某从2016年7月至被抓获时,共出售了近500张假发票,获利一万元左右。此外,黄某还交代自己曾帮南宁市青秀区某酒店装配过一套制作假发票的系统,从中谋利1300元。

  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黄某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公安机关扣押的虚假发票及非法制造发票的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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