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巨野县法院新年首次“法官讲坛”如期开班
2018-02-24 14:38:00
     中国法院网讯 (周广伟)  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文化型、智慧型、创新型、廉洁型、公信型”法院建设,培养“钻研型法官、专业化团队”,创建品牌特色,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人民法院积极利用“法官讲坛”,以专题讲座的方式,聘请专家学者、法律教授、业务骨干等作为主讲人,侧重于探讨审判实务、职业道德、文化建设,推动法官切实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月23日,该院2018“法官讲坛”正式拉开帷幕,率先走上讲坛的是山东省法官培训学院教授常淑静。

  作为唯一一名参加国家《民法总则》解读培训的省法官学院教授,常淑静对《民法总则》有独到的见解。授课中,她以“民事法律行为及代理制度重点规范的理解与适用”为题,结合具体案例,从意思表示的解释、合同效力的审查等方面对《民法总则》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述,对审判实务中需要注意的地方进行了重点说明。内容详实丰厚,观点鲜明独到,精辟中不失生动,严肃中不失活泼。

  “常教授对《民法总则》的解读深入浅出,准确权威,特别是结合实际案例对意思表示方面的讲解,更是让我茅塞顿开,对我今后的商事审判之路大有裨益。”课后,该院商事法官邹祥波由衷赞叹。

  当日,巨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相锋带领全院法官干警聆听了授课。

  据悉,巨野县法院“法官讲坛”已举办40余期。该讲坛以提高法官学习主动性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目的,针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干警搭建一个学习、交流、展示、提升的平台,对提高法官干警职业道德和司法能力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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