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宁城法院:莫道春意寒 纠纷化解暖心田
2018-03-02 09:43:56
     中国法院网讯 (李宏智 李瑞生)  新春伊始,备耕在即。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人民法院大双庙法庭审判团队集中审理土地纠纷,第一时间化解了18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被告刘某系宁城县大双庙镇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引入的经济林木经营大户,2013年被告刘某与原告朱某等18户村民达成口头协议,被告租赁朱某等18户村民的100多亩土地从事榛子苗的培育项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被告未及时支付给村民土地租金,朱某等18户村民将刘某诉至宁城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刘某即时支付土地租金十万余元,解除合同,并清除土地上附着的榛子苗。案件受理后,宁城县法院大双庙法庭法官深入实地了解案情后,召集双方当事人二十多人到法庭对十多起案件集中审理。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倾听当事人的诉求,找到纠纷的症结所在,耐心调解,提出兼顾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双方达成协议,十八起土地纠纷及时化解,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再一次握起合作之手。

  群众们对春耕前化解纠纷从而能够顺利开展农业生产十分满意,称赞这样切实解决矛盾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审理“比春风还要暖人,比春雨还及时”。
责任编辑:李宁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