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元一箱进货转手卖 男子倒卖“假茅台”受审
2018-06-13 16:14:36
     中国法院网讯  男子专门从网上购进低价“假茅台”倒卖,800元一箱进货卖到消费者手中变成近千元一瓶,被控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6月1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自2013年到北京开始做白酒生意,销售茅台系列礼品酒,生意一直不好。其间,认识同样在北京销售白酒的老乡雷某。雷某告知其销售假茅台就很赚钱,让其寻找假茅台酒货源,雷某可以收购后找买家。张某就开始与雷某做起倒卖假茅台酒的生意。

  2017年4月,在雷某约购下,被告人张某从网上专门销售假茅台的QQ群上联系到何某,多次向何某约购假茅台。何某通过从旧的烟酒回收站购买了带有茅台商标的瓶子、盒子、盖子等整套包装,后从超市购买了银春牌酱香型白酒灌入,自行包装成假的茅台牌飞天53度白酒,以800元一箱的价格出售给张某76箱。张某以1400一箱的卖给雷某。雷某让张某直接将就送给客户王总。张某分两次将上述假酒送给客户王总。其间,王总发现上述白酒有问题,将酒送至茅台大厦鉴定,确定上述系假酒后,在张某第二次送酒时将张某扣留,并让张某将雷某、何某一并约来对质。在对质中张某才知道雷某是以每瓶近千元的价格销售给王总的,并承诺“假一赔十”。后雷某、张某、何某承认销售假酒的事实,并想跟王总私了。后王总经咨询得知此事涉及刑事犯罪,不宜私了,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张某、何某(另案处理)抓获,雷某在逃。

  据客户王总称,其因为之前从雷某处购买过茅台酒,没发现有什么问题。但这次购进的白酒朋友喝了之后不对劲,就拿去做鉴定,发现是假的,其才知道买的是假酒。

  庭审中,被告人张某表示认罪服法。

  本案未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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