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原局长皮某受审

2019-11-27 15:57:23
 

    中国法院网讯   11月26日上午,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对原武汉市武昌区常委、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皮某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皮某在担任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开设的娱乐场所、饭店提供非法保护、徇私枉法,导致相关刑事案件未在规定时间内立案,犯罪嫌疑人未受到对应刑事处罚。

  2007年9月-2018年8月,皮某利用其担任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局长、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局长、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湖北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一大队原副大队长朱传孝等34家单位和20名个人,在治安保卫、治安监督、案件查办、职务调整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公诉机关认为,皮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皮某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致使国家司法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应该数罪并罚。

  整个庭审持续两个多小时。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皮某的多起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皮某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深刻反省、自责。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等40余人,旁听了庭审。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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