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迷心窍高利转贷 女子被判刑六个月

2020-09-09 10:13:55
 

  中国法院网讯(聂涛)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高利转贷案件,以被告人郭某犯高利转贷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已缴纳);违法所得13764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郭某无业,绞尽脑汁想出了一个向银行贷款高利转贷走捷径发财的办法。2013年9月10日,郭某以其父母的房屋作抵押,从界首市农村商业银行贷款150万元,其中的100万元以月息2.5分的利息转贷给冯某。后冯某支付郭某三个季度的利息22.5万元,郭某除去支付银行一年的利息8.736万元后,非法转贷获利13.764万元。

  界首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高利转贷罪。被告人郭某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郭某当庭自愿认罪,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结合界首市司法局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书,被告人郭某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结合被告人郭某犯罪的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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