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凯元出席贯彻民法典绿色条款司法实践与理论研讨会强调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

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绿色条款

2020-10-23 22:14:3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孙航
 

  10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法律适用》编辑部共同举办的贯彻民法典绿色条款司法实践与理论研讨会在国家法官学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出席研讨会并作主旨讲话。

  陶凯元指出,绿色条款写入民法典,为世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中国方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贯彻实施民法典绿色条款,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强化绿色原则在环境法治中的引领作用,充分把握立法精神,推动民法典绿色条款准确适用。

  陶凯元强调,理解物权编绿色条款,要准确把握物尽其用与绿色使用的关系;理解合同编绿色条款,要准确把握尊重意思自治与绿色干预的关系;理解侵权编绿色条款,要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陶凯元要求,应该高度重视环境司法理论研究,积极推动理论实践有机融合,共同开拓法治建设新局面。

  吕忠梅认为,民法典专门规定绿色原则、确立绿色制度、衔接绿色诉讼,形成了系统完备的绿色条款体系。在适用时不仅需要注重其限制性、系统性,也要认识到其与传统民法的裁判方法、适用规则的差异,探索环境司法独特的法律适用规则。民法典的出台,丰富和拓宽了环境法学研究领域,需要不断从司法实践提炼学术命题,完善研究方法,转变研究视角,促进环境法学科的新发展。

  会上,对贯彻民法典绿色条款征文活动获奖作者进行了颁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国家法官学院负责同志,与会专家学者和法官代表现场或者网络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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