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桐柏法院宣判一起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23-07-11 15:58: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华艳
 

  7月10日,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对黄某治等17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05 年以来,以黄某治为首的犯罪组织长期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利用其早期形成的恶名和影响力,在商城县域内河砂、矿山、医疗资源等领域,进行垄断经营,有组织地通过持凶器殴打、辱骂威胁、制造纠纷等暴力、软暴力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 47余起,树立强势地位、攫取高额经济利益、损害他人生产经营活动,严重扰乱了商城县域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治纠集被告人黄某义、付某等人,为实施共同犯罪而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成员人数及犯罪次数多、时间跨度长、垄断领域广,该组织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根据17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诈骗罪、串通投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妨害公务罪、盗窃罪、赌博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黄某治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黄某义、付某等其他1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八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