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一新天地宽
——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系列评论①
2023-07-14 08:32: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人民法院报评论员
 

  “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审判工作现代化既是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7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出席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开幕式,并从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等方面就如何整体推进、系统落实审判工作现代化,同大法官们进行了深入探讨。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习近平总书记今年1月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人民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结合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分析形势任务,找准司法审判在全面依法治国这场国家治理的深刻革命中的职责定位,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这也正是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此次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的主要任务。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战略性、指导性,为人民法院如何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指明了方向。

  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审判理念是关键。要以审判理念现代化统领、引导、促进各项工作现代化。审判理念现代化的根本,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全国各级法院必须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立足我国国情,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努力跟上、适应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新要求。

  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在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要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在法律框架内,努力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必须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牢记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只能是人民群众,以更高的站位,以对社会的深刻理解、对公众情感的准确把握、对当事人诉求及理据的精准辨析,在法律规范的裁量空间内,确定效果更好的处理方案。在积极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进程中,要自觉做实讲政治、顾大局,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要做到见微知著,善于从个案、类案中发现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问题,及时发出预警,提出治本之策,促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现代化。

  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要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公正高效审判、促进完善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效能优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集中力量处理新类型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要做好行政审判,注重研判多发高发类案成因,主动与政府及其部门沟通,促进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主渠道作用,努力破解“大信访、中诉讼、小复议”格局。要做好破产案件办理,强化府院协作、内外协同,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平衡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债权人、债务人利益。要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努力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尽力避免执行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

  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要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要深刻认识到人民群众到法院来不是走程序的,是希望通过公正裁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要将“如我在诉”的意识,真正落到实处,在每一个审判环节都要把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理念一新天地宽。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首先要变的就是理念,僵化、固化、落后、割裂的理念必须要摒弃。人民法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拓宽思路,以审判理念现代化统领、引导、促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