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端”着力,汕头诉源治理的“梯度”之变
2024-01-09 10:12: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宿华文 邱梓喆
 

  金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走进小公园开埠区的潮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窗口,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从源头防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辛 钢 摄

  龙湖区人民法院的片区法官深入辖区内毛织厂走访调研,实地了解企业发展情况,解答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 何润龙 摄

  广东省汕头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积极融入地方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探索形成梯度型高效能治理机制,不断延伸拓展司法职能,深入推进诉源、案源、访源“三源共治”和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以能动司法彰显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2022年,全市法院新收民事行政案件同比降幅达10.06%,实现了近年来首次下降。2023年,全市法院有超过1.2万件案件止步于诉前,一审服判息诉率连续三年在广东省法院系统名列前茅。

  前端做优,源头减量“治未病”

  前不久,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通过发挥诉前多元解纷机制作用,快速调结一宗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还解决了后续可能出现的执行难问题,从源头化解了双方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这场纠纷起源于一场车祸。邱老伯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与张老伯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双方不同程度受伤。交警认定,双方各自承担同等责任。双方对于如何赔偿各有主张、僵持不下,张老伯一气之下将邱老伯告上法庭。

  车祸双方都是60岁以上的农民,没有退休金,也没有固定收入。潮阳区法院诉前道交调解室的调解人员认为,如果简单依据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鉴定一判了之,案件后续极有可能无法执行到位。

  “你们俩都有受伤,又都没买机动车交强险和其他保险。如果要做伤残鉴定,再上法院打官司,你们都得再掏腰包,支付后续的鉴定费和诉讼费。邱老伯因为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医疗费已中断了治疗,即使张老伯打赢了官司,也未必就能马上拿到赔偿金。”调解人员摆事实、讲道理,为双方分析利弊,最终促使张老伯与邱老伯达成和解,一致同意放弃司法鉴定。再由法院工作人员陪同邱老伯上门看望张老伯,取得谅解。而后,双方共同放弃诉讼和追偿,彻底和解。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问题和社会关切,将司法力量向前延伸嵌入基层社会治理,把诉调对接的“调”再向前延伸,持续强化源头预防,在矛盾纠纷产生的源头做“减法”。一年来,汕头市两级法院通过抓前端“治未病”,引导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取得显著成效。

  汕头市两级法院还派出逾百名“片区法官”入村入企,在老百姓“家门口”设点,定期下沉定点片区,走访群众排查矛盾纠纷隐患。通过“人民法庭+村居委员会”“法官+人民调解员”“法官+乡村干部”等形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在协助调处纠纷和强制执行方面的积极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汕头市濠江区达濠街道赤隆社区居民叶某向居委会租赁厂房用于生产,后因经营不善拖欠租金近18万元。赤隆居委会多次催讨租金无果,打算起诉叶某。濠江区人民法院驻社区法官知悉此事后,立刻联系双方和社区调解员一起开展调解,最后促成双方和解,叶某表示将克服困难、想方设法归还拖欠的租金,居委会也同意了叶某的分期还款计划,决定暂不起诉。

  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统筹、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之下,汕头市两级法院已实现“庭所共建”全覆盖。全市各区县法院与47家司法所开展联动联调合作,使“法院+”模式全面升级,实现各行业、各领域的诉前解纷提档升级,把纠纷解决在诉前。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达224名,今年共解答各级调解委员会法律咨询7000余人次,诉前联调18637件,调解成功率67.66%。

  中端做实,诉非衔接“治微病”

  一起合同纠纷,在汕头市龙湖区龙华司法所调解之下,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拿货方承诺在一个月内分两期向供应商支付全部货款。然而,小本经营的供应商在拿到调解协议书后,紧锁的愁眉却并未舒展。直到调解员提出建议:“你们可以到外砂法庭申请司法确认,被裁定有效的调解协议日后若未履行,也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供应商这才露出笑容,竖起大拇指连声称赞。

  调解员随即联系龙湖区人民法院外砂人民法庭,启动司法确认的绿色通道,由法庭法官立案受理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并进行审查。短短一天,当事人就领到了裁定书。

  坚持能动司法,汕头市两级法院在立案阶段做好群体性纠纷的“吹哨者”,当好群众的“引导者”,做好法律的“释明者”。通过立案预警机制及立案分流过滤体系,在案件源头对苗头性、隐患性纠纷第一时间掌握情况、了解原因、制定对策,防控矛盾升级。既避免了程序空转、徒增当事人诉累,又避免了不必要的案件增量、浪费司法资源。

  汕头中院在化解金融纠纷工作中,针对800余件涉证券虚假陈述系列纠纷案件,探索选取具有共通事实和法律争点的典型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用示范判决确定规则、指导调解中心调解,促进批量化解同类纠纷。

  与此同时,以速裁和小额诉讼为有力抓手,汕头市两级法院组建调解速裁团队,在坚持调解优先、自愿与依法调解等原则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对调解不成的,则及时转入立案和繁简分流程序,实现多元调解和速裁的无缝对接,全力推进诉非衔接,借助外力形成共治合力,“抓中端、治微病”。2023年以来,汕头市两级法院适用速裁、简易、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21865件,速裁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8.73%。

  末端做细,息诉息访“治已病”

  从源头上减少衍生执行案件和申诉信访案件的产生,汕头市两级法院通过“抓末端、治已病”,当好申诉信访源头的终局者。探索建立法院生效裁判(调解)及时履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让“执行有力”;全面推行信访化解与再审审查有机结合,借助案件审查听证进一步做好释法明理,让“信访有方”。

  2021年到2023年,汕头市两级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连续三年在广东省法院系统名列前茅。这成绩要归功于建立了一套科学的审判管理工作制度,提高审判质量。加强“四类案件”监管,开展发改案件分析通报,发布类案裁判要点和典型案例,推进更深层次的裁判尺度统一,提升服判息诉率。

  汕头市一家从事食品贸易的公司因经营不善,即使在银行给的一年宽限期内,仍无法偿还130多万元贷款。银行向金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贸易公司还款付息。主办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该贸易公司的经营状况相较前两年已有所好转,但如果此时判决全款还贷,则会扼杀其刚刚萌动的一线“生机”。法官随即联合调解员,与银行进行多次沟通协调,引导银行再次评估该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在法官的调解下,银行认为贸易公司符合贷款展期优惠政策,最终同意该公司先存入4.5万元保证金,再分两年还完剩余贷款本息。

  “办一个案子,救一个企业”,正是汕头市两级法院以多元解纷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的缩影。通过调解平衡各方利益、实行双向保护,助力打通金融惠企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实现对中小微企业的精准帮扶。

  2023年,汕头市两级法院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盯劳动纠纷、知识产权、证券期货和网络电商等重点保护领域,与汕头银保监分局等22个金融机构建立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立金融纠纷典型案例库和金融调处数据库,成立金融纠纷调解室,组建了由金融专家、金融机构资深工作人员和律师组成的特邀调解团队,依托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以及“中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网”,对金融纠纷进行诉前诉中调解,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三年来,汕头市两级法院共促成7416件金融纠纷成功调解,妥善化解了一批因暂时性困难导致延迟履行的金融借款纠纷,挽救了上千家受困企业。

  外端做精,司法建议“治通病”

  汕头市两级法院充分运用司法建议,延伸审判职能,精准“把脉”促综合治理,“抓外端、治通病”,推动法官以案“找隐患”,以案“强服务”,加强审判人员司法服务意识,主动以司法建议方式为属地党委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决策参考。

  汕头中院在审理一宗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后,主审法官敏锐地发现,该案反映出一个涉及整个行业的问题。主审法官进而复盘了全市法院1400多宗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并深挖这些案件中涉及的保险费率过高的根本原因。随后,汕头中院向汕头市金融工作局、汕头银保监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引导保险公司制定符合本市实际的保险费率标准,监督保险机构减费让利,切实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质效。

  一年来,汕头市两级法院聚焦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重点行业领域规范管理、基层社会治理、违法犯罪行为预防整治等方面存在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向公安、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等多个行政机关以及学校、企业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141份,促进非法雇佣童工、高污染企业脱管、非法转让土地等一批具有显著性、苗头性、倾向性的社会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责任编辑:黄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