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天天都是“接待日”
2003-07-24 15:24:11
     中国法院网讯 (吴辉 )  广西兴安县人民法院为方便人民群众告诉申诉,积极改革“院长接待日”制度,变“星期一接待”为“天天接待日”制度,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兴安法院管辖11个乡镇近38万人口,每年审理、执结各类案件约2000件,每天都有当事人到院“求疑解惑”。过去由于执行“星期一院长接待日”制度,当事人只能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场所才能与院领导面对面的“对话”,不利于群众告诉申诉,今年以来,该院为切实解决问题让人民满意,在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挤出资金改造了立案庭,设立了专门的接待室。并抽调一位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高的审判人员担任专职接待员,每天按正常的作息时间在接待室负责处理群众的告诉申诉、信访接待等工作,做到对每一位群众的求疑提问都有答复,有记录。同时,在全院执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位接受群众提问的审判人员应将“问题”负责到底。严格做到廉洁文明、热情高效,让群众抱着问题而来、带着满意而归。如果接待员解决不了问题或者因群众对答复不满意,群众可以直接找院长解答,或者直 接找值班院领导答复。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3年4月底止,该院共接待群众、解答法律咨询324人次,其中院领导接待群众53人次。解决、落实各类问题107件次。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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