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法院:拧紧执行环节廉政“保险阀”
2013-11-04 15:14: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桂林频道 | 作者:文欢
  执行环节一直是司法工作腐败问题的高发地段,近年来,广西兴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在执行工作中预防腐败为先,常抓执行队伍建设,确保了建院以来在执行环节未发生较大腐败案件。

  加强警示教育,常打“预防针”。执行工作的分管领导、庭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每季度组织一次廉政知识学习,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每年组织一次执行工作人员家属座谈会,向执行员家属宣传法院系统执行腐败典型案件,让家属常吹“枕头风”,提醒执行员算好政治账、经济账、亲情账、青春账;每年组织执行员到监狱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到红色基地接收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让执行员树立勤政廉政观念,预防侥幸心理的滋长。

  开展专项整治,常做“健身操”。该院半年开展一次执行款物的专项清理活动,让执行工作始终处在健康状态下运行。清理活动由纪检组牵头组建专班,检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收取、支出执行款物的情况,是否违规收取当事人费用情况,是否有挪用和支出执行款物的情况,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理。

  加大公开力度,常洗“阳光浴”。该院通过官方网站、宣传栏、诉讼风险告之书等形式将执行的法律法规、执行程序、执行办法等进行公示,让群众对照这些规定监督执行中是否有不公不廉的情况;将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在互联网上及时发布,让当事人可以随时了解案件的动态,监督是否有怠于执行的情况;聘请执法监督员监督、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执行工作情况,让执行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腐败无法遁形。
责任编辑: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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