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法院:实行民事档案查阅预约
2003-08-07 14:05:34
     中国法院网讯 (季清惠)  民事诉讼档案中,有很多内容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及隐私,为了满足当事人的知情权,确保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依法行使查阅其所涉民事案件有关档案材料,近日,福建省浦城法院推出了民事档案查阅预约制度。 

  该制度具体做法:一是规定了查阅人的范围,把查阅人的身份定为被查档案的当事人及代理人;二是规定查阅档案必面预约,填写预约单,写明查阅人的姓名、身份,有效证件类别及证件号,查阅目的等具体情况;三是由档案管理人员针对预约单内容特别是对查阅目的进行严格的审查。符合条件的,指定阅卷时间和场所通知阅卷人阅卷,四是对预约单实行严格的登记、归档管理,这样做使民事档案查阅行有据、追有踪、查有迹,—方面保障了民事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查阅权利,保证了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从而使民事档案发挥最大效益,另一方面,对查阅人身份和查阅目的的严格审查又最大程度保护了档案所涉当事人的隐私权。
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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