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发”他人犯罪 诬告自食恶果
2003-10-23 10:45:45
     中国法院网讯 (冯松)  只因琐事与他人产生矛盾,多次入狱屡教不改的穆福利,又采取诬告陷害的手段报复他人。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决,维持原审法院以诬告陷害罪、诈骗罪判处穆福利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的判决。

  2003年2月5日,清华大学发生爆炸案,震动整个京城,对此公安机关展开了紧锣密鼓地侦破工作。2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接到报案,一位名叫穆福利的人自称此案是以葛为先(化名)为首的四人团伙所为,他与作案人相识,曾听到他们策划如何作案,且现有部分作案工具在自己家中。接报后公安机关立即找到报案人穆福利,并在他家中起获葛为先等人用于作案的钳子及电池,葛为先无疑具有重大嫌疑,警方随即对他进行全面调查。

  令人吃惊的是,自2月18日至28日间,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缉毒支队、燕山分局刑警大队、海淀分局东升乡派出所等公安机关都曾分别接到关于揭发葛为先犯罪事实的报案。记录汇总显示葛为先真可谓无恶不作,不仅是爆炸案的策划者,还参与了贩毒、贩枪、故意杀人、法轮功组织头目。更令人不解的是,报案人均是穆福利,且在举报葛为先犯罪事实中,描述其作案时间、地点、手段都非常详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葛为先涉嫌如此之多不同性质的犯罪,时间、地点各不相同,但是穆福利又能如此了解,带着这些疑问公安人员对穆福利同样关注起来。在随后的调查中,葛为先的犯罪事实被一一排除,而一宗诬告陷害案却渐渐清晰,转眼间“揭发”他人犯罪的穆福利,成了欺骗公安机关、诬告陷害他人的被告人。

  据穆福利供述,他与葛为先并无深仇大狠。2002年出狱不久后,在偶然的机会里认识了长期一人生活且涉世不深的年轻小伙姜某,在违背姜某意志的情况下,穆福利长期居住在他家中,姜某几经劝其离开未果,无奈之下只好求助姐姐。其姐姐找到朋友葛为先出面进行劝说,穆福利因而对葛为先耿耿于怀,为让葛也尝尝监狱的滋味,穆福利便演出了上述一幕。

  公安人员在调查中还发现,其实穆福利与监狱生活结缘已久:1981年因诈骗被少年管教三年,因不服管教被延长管教一年;1986年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三年,其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1992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1999年11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另据调查,2003年1月至2月间,他谎称自己是海关一下属公司的负责人,以能够安排就业为由,先后骗取了杨某等人的好处费8000余元。
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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