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法院建立调卷责任人制度
2004-04-08 14:24:15
     中国法院网讯 (李正国 涂莉 秦少斌)  以往需要月余甚至半年才能调齐的案卷,现在仅5天就能“搞定”,这是湖北省武汉市两级法院建立调卷责任人制度后出现的可喜变化。这一制度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调卷工作,提高了调卷效率,也有效地解决了当事人申诉难。

  近年来,各级领导机关交办、转办、督办和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的案件日渐增多。上级法院在复查和审理上述案件过程中,经常因案卷材料不能及时调齐而影响案件的复查和审理工作,导致当事人和领导机关反映强烈,使法院的形象受到影响。为从根本上扭转这一被动局面,调卷责任人制度应运而生。

  调卷责任人制度规定:市、区两级法院立案庭应确定一名调卷责任人,其工作职责是根据上级的调卷函,按要求在5天之内调齐所需案卷材料,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已落实15名调卷责任人,已全部到岗并开展工作。

  调卷责任人制度的实行,规范了调卷秩序,提高了调卷工作的效率,从根本上解决了过去调卷职责不清,调卷时间过长,影响案件审理的问题。自建立调卷责任人制度以来,武汉中院共按时完成调卷35件,保证了案件的及时审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上级机关和当事人的好评。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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