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法官为老人“寻家”
2004-04-28 10:26:00
     中国法院网讯 (李冰)  4月27日,阳光明媚。河南省杞县湖岗乡的邵老汉告别了赖以栖身的窝棚,搬进了敬老院。一想到生活有着落了,也不再寂寞了,老汉笑了。逢人便说:“还是法官好哇,为俺解决了这么多困难,一辈子都感激不完。”

   邵老汉名叫邵正善,现年80岁。因家境贫困,他一生未曾娶妻生子,孤苦伶仃,独自一人生活。由于年事已高,加之体弱多病,老汉已丧失劳动能力。两年前,在众多热心乡邻的撮合下,邵老汉与侄子邵某一起生活,老汉所分得的1亩责任田也由邵某耕种。2001年9月,邵某因种种原因,不再赡养大伯邵老汉,将其赶出家门。无奈老汉在村外找了一间茅屋栖身,靠乞讨或者乡邻救济为生,生活没有一点依靠。老汉向侄子讨要责任田,邵某却拒不退还。村干部与乡司法所的同志多方调解,就是做不通邵某的工作。2004年3月30日,邵老汉来到杞县人民法院圉镇法庭,起诉侄子邵某。要求其退还属于自己的1亩责任田。鉴于老汉的特殊情况,法院在立案的同时,为其办理了免交诉讼费手续。并于当天向被告送达了起诉书。李春义法官多方奔走,与湖岗乡司法所及村干部协商,做被告邵某的思想工作。经过耐心细致的讲解道理,终于使邵某认识到错误,同意退还大伯的1亩责任田。

  案件虽然结了,可李春义法官的心却一直轻松不起来。八旬老汉虽然打赢了官司,还是没有能力种田,生活没有着落。他又一次前往乡政府等部门进行协调,争取他们的支持。最后,湖岗乡敬老院同意接收邵老汉,让其到里面安度晚年。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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