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17名被盗事主得到全部退赔
2004-09-15 13:33:05
  • 向受害发放退赔款。
  • 向受害发放退赔款。张玮摄
  • 向受害发放退赔款。张玮摄
     中国法院网讯 (宋春雁/文 张玮/摄)  今天上午,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刑庭将盗窃犯张某等五人非法所得人民币12000元全部退还受害事主,17名事主高兴地从刑庭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赔偿款。

  被告人张某等五人于2003年11月至2004年2月间,先后多次从平谷区东高村镇一带的村庄盗窃212吉普车、粉碎机、铁铊、铁管、磅秤、电机、光铝线等物,共价值人民币20000余元。

  经审理,法院分别判处张某等五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至十个月不等,并处以相应罚金。之后审判人员多次耐心地做被告人家属的工作,劝说其缴纳退赔款,使被盗的17名事主均得到了全部赔偿。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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