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法院设立特困申请人救助基金
2004-11-03 10:49:29
     中国法院网讯 (张广炎)  为认真贯彻中央以人为本的精神,充分体现司法为民的思想,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设立特困申请人救助基金。

  近年来,上栗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执法树形象”这一主线开展各项工作。该院不仅要求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还要求全院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依法保护人权,密切关注弱势群体,充分体现人文关怀。

  为切实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的指导思想,在对当事人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的基础上,执行局又设立了特困申请人救助基金。该款主要靠全院集资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做到专款专用,发放给被执行人死亡或没有履行能力,且申请人又为特困下岗工人和扶养费、赡养费、扶育费及伤残费案件中的年老体弱,身体残废、幼小无靠、生活特别困难的申请人。这一举措加强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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