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赴台湾,嫁七十老翁

婚姻无效,淘金梦落空
2004-11-17 15:31:13
     中国法院网讯 (陈岳山 詹芮玲 黄登忠)  今年30出头的张某为赴台湾嫁给以70岁台湾老翁,孰料此人在台湾已有妻室。无奈之下,张某向福建省尤溪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宣告双方的婚姻无效。11月1日,尤溪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宣告原告张某与被告赵某于2003年3月14日的婚姻登记无效。

  张某受“淘金梦”的影响,认为台湾遍地黄金,便千方百计寻找台湾男人假结婚,希望能够到台湾“淘金”。经人介绍,张某与70多岁的台湾人赵某相识。赵某对张某隐瞒了自己在台湾已有配偶的事实。2003年3月14日,张某和赵某到福建省三明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登记后,张某在办理赴台探亲手续时,被台湾户政事务所告知赵某在台湾尚有配偶且未离婚。为此,张某一纸诉状将赵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婚姻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2003年3月14日,赵某隐瞒在台湾已有配偶的事实与原告张某办理结婚登记,其行为违反我国《婚姻法》关于“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婚姻登记无效。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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