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婚约"未圆鸳鸯梦 "不淌爱河"难觅并蒂莲
2005-03-07 14:19:04
     中国法院网讯 (吴冬梅 张豪)  63岁的朱某和32岁的张某,凭着一纸婚约共同生活在一起,却最终因为没有感情,张某突然失踪并另嫁他人,无奈的朱某只好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按婚约返款。近日,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63岁的朱某原系一包工头,经济较宽裕。2002年,刚离异的朱某渴望重新组建一个家庭,当时,年仅32岁的张某丧偶后带着一双儿女过着拮据的生活,在媒人的撮合下,2003年3月各有打算的朱某和张某许下了终身。为使婚姻好合到老,二人还订下了一纸婚约:“男方在南阳给女方购房一处,并付彩礼1万元、生活用品3000元,另供岳父母养老金4000元。若男方返悔,无权索要彩礼;若女方不与男方好好过日子,返还男方1.7万元。”

  “终身婚约”签订后,二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由于缺少“性”福,原本就没感情的老夫少妻每日吵闹不休,甚至以拳相待。2004年7月,张某突然失踪,朱某经多方打听后,得知张某已另嫁他人。在求人不见、要款无果的情况下,朱某凭着一纸“终身婚约”将张某诉至法庭,请求判其归还彩礼等款1.7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朱某和张某未经结婚登记,不属合法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二人的“终身婚约”带有买卖性质,属无效婚约。结合被告张某的过错情况,法院作出了解除二人同居关系,被告张某返还原告朱某8000元的判决。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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