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执行柳暗花明 补偿到手喜笑颜开
2005-03-29 15:00: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郑敏 李起才
  3月9日,广西北海市温度仪表公司的9名职工从北海市海城区法院执行法官手中领到了1.2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及公司为他们办理好的失业证。签领后,他们感慨万千:法院确确实实地为民着想,为民办实事,让我们真正感受到了“公正与效率”。

        公司不履行仲裁决定 职工申请强制执行

  2001年的12月,北海温度仪表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逐步安排职工在家待岗。然而,一直到2004年,公司并没能走出困境。8月9日,公司以书面通知形式解除了与留守人员以外的其他职工的劳动关系,但没有支付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没有为职工补缴拖欠的社会保险费,也没有结清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和待岗生活费。失去工作又得不到任何补偿的职工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经过一番思考,9名职工勇敢地向北海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2004年10月11日,北海市劳动仲裁委员作出了北劳仲裁[2004]201—209号等9份裁决书,裁决北海市温度仪表公司应为郭某等9人缴纳应缴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支付工资、医疗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各项费用人民币共170000元。

  但仲裁生效后,温度仪表公司并未履行裁决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在多次追讨无果情况下,2004年11月1日,郭某等9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无可供执行财产 面临执行不能

  立案后,根据职工们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温度仪表公司办公楼。但随后的调查又使执行工作陷入困境。经查,该公司已于1998年1月16日向工商银行借款共计111万,合同归还日期为1999年1月11日,并以此办公楼为抵押。因该公司未按期偿还,至2003年12月30日,欠银行本息合计已达人民币2745416.64元。而该办公楼虽占地面积有1000平方米,但由于房子建于七八十年代,现已是年久失修、破旧不堪——办公楼可拍卖的价值远远不够偿还欠银行的金额。而且该办公楼的用地属划拨性质的土地,拍卖后买受人还须承担高额的土地出让金。拍卖该办公楼已失去了意义。法官还对该公司的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除了几名留守人员外,没有营业收入,没有资金来源,已处于停产停业状态,公司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眼看债权无法实现,多年的血汗将付之东流,以后的生活保障没有着落,职工们情绪激动……

            抽丝剥茧 执行法官苦寻突破

  职工们欲哭无泪,执行法官心急如焚。这时,执行局领导给予了关注,与执行法官探讨案情、研究对策,执行局一方面稳定职工情绪,一方面从各方继续寻找可供执行的线索。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对该公司展开深入调查,执行法官查明了北海温度仪表公司的开办单位是重庆仪表材料研究所,这一发现让法官们兴奋不已。接着,他们查到重庆表材料研究所于2004年1月6日同意将北海温度仪表公司综合楼后面的土地与北海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开发“贵华花园”。这让法官们干劲十足,连续作战,紧接着,又查到在2004年2月,重庆仪表材料研究所根据中国机械设备(集团)公司《关于同意重庆仪表材料研究所整体转让北海温度仪表公司的批复》国机规[2003]620号文的要求,与四川省眉山市蜀夏饲料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拥有的北海温度仪表公司股权以35万元转让给眉山市蜀夏饲料有限公司。眉山市蜀夏饲料有限公司依法拥有北海温度仪表公司全部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并对北海温度仪表公司承担责任。执行法官精神振奋,马上将查获的线索向院党组及主管副院长汇报。院党组非常重视,召开了有关会议,主管副院长与执行法官们认真分析、研究,认为四川省眉山市蜀夏饲料有限公司负有妥善安置公司职工,处理公司全部债务的责任,决定以蜀夏饲料与北海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开发的地产为突破口,促使各有关方面一起寻求解决方法。

  经再三核查有关合作经营材料,2004年年底,执行局裁定查封了这一地产。职工们心中升起了希望……

             倾力和解 达成协议

  此时年关已近,职工索债心切,强烈要求对所查封的地产进行拍卖。考虑到拍卖这一地产将涉及到几家房地产开发商的利益,一方面要保护外地开发商到北海投资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还要保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执行法官们陷入了矛盾中……

  如何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努力寻求三者的最佳结合点?此时,该院党组成员与执行法官们一起研究方案,决定一方面稳定职工思想,一方面积极促进各方达成协议。

  执行法官们分别找到重庆仪表材料研究所、眉山市蜀夏饲料有限公司、北海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联合开发地产商进行协调。从职工为企业所作的贡献到职工现在的处境,执行法官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各方说明对所欠职工的社会保障金、失业保障金及各项债务应履行。开始时,各方从保护各自的利益出发,都不想承担责任。这期间,职工群情激愤,扬言要上访。法官们带着职工代表一次又一次地与各方协调,解决一个又一个争议焦点……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法官们的努力下,经过8次的协调,各方单位都认识到解决好问题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表示将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尽快筹集资金,解决所欠职工的社会保障金、失业保障金及各项债务。

  2月28日,各方如约把款全部汇集到了法院账户。3月9日,执行法官召集了这9名职工发还钱款,职工同意解除对房地产的查封。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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