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县一派出所所长充当赌场"保护伞"领刑
2005-10-09 16:24:14
     中国法院网讯 (龙月) 

重庆市大足县公安局原珠溪派出所所长赵永胜,不仅不查处赌场,反倒充当赌场的“保护伞”。9月30日,大足县人民法院以犯徇私枉法罪,判处被告人赵永胜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2月至2005年2月,赵永胜担任大足县公安局珠溪派出所所长。为了增加派出所的收入,赵永胜同意了朋友唐钢、杨家富等人要在该辖区开设赌场的要求。同时,赵永胜要求一个月收取3000元至5000不等的费用。

    此后,赵永胜将这个决定告诉了派出所其他干警,并吩咐他们不得去查处。唐钢、杨家富等人先后在珠溪镇、龙石乡、玉滩乡开设了“拉骰子”、“猜字迷”、啤酒机赌场,聚众赌博,断断续续营业至2004年12月,共向派出所缴纳费用3.25万元。赵永胜将这些钱主要用于派出所工作开支。

    大足县法院认为,赵永胜身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理应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查禁赌博违法犯罪的职责,却为了小集体的利益而包庇、放纵赌博人员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不予查处,其行为确已构成徇私枉法罪。

责任编辑:李金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