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所长勾结卖淫女抓嫖被判拘役
2005-11-27 13:31:55
     中国法院网讯 (陈全慧) 

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梁园分局某派出所所长杨某擅自招用社会无业人员为派出所提供“抓嫖线索”,然后给无业人员分取罚款提成。11月24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杨某原为商丘市公安局梁园分局某派出所所长。2005年3至4月份,杨某擅自招用社会无业人员潘胜利,要求其提供办案线索。潘胜利与马桂芳预谋后,由马桂芳以色相勾引老年男性,并以嫖娼线索向杨某举报。杨某违规办案,让潘胜利以商丘市公安局梁园分局某派出所的名义,先后将袁某、李某、张某、王某四人传唤至派出所,杨某以四人涉嫌嫖娼进行讯问、处罚。杨某共违法收取张某、王某交纳的罚款6400元,致使王某被处罚后自杀,经抢救脱险。被告人所收取的罚款已退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身为派出所所长,在工作中违反法律规定的办案程序,不正确行使职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杨某不正确行使职权,引起王某自杀,产生的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不能认定情节显著轻微,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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