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事者不满处理结果诬陷警察抢钱
2006-04-06 16:43:37
     中国法院网讯 (于伟香)  与人打架的祝字文认为民警处理问题不公,竟想出损招,制造警察抢钱的假相,阻挠民警执行公务,结果不仅自己被判刑入狱,其亲友也因为他的冲动受到牢狱之苦。日前,北京市密云县人民判决被告人祝字文、祝字武、曹庆海、许艳明、张玉侠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五被告人有期徒刑八至七个月。

  2005年5月25日下午五点多钟,祝字文到北庄镇山水怡缘养鱼小区买鱼,遇到了宿有矛盾的王启友。两人向来不和,今日冤家相遇,由吵嘴到动手,眨眼间战争爆发。与祝字文同来买鱼的曹庆海帮忙劝架无果。 

  养鱼小区的老板娘报了警。几分钟后,北庄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制止了两人扭打,要求双方先看伤,然后到派出所解决问题。祝字文认为派出所处理不公,情急下竟生出一损招,他跑到警车旁向车内塞进一张100元新版人民币,并用脚踢警车副座车门,同时指使闻讯赶到的兄弟祝字武打110报警电话,投诉“民警抢钱,人被打伤了也不管”。

  密云县公安局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对事情展开调查,一面勘查拍照,一面给祝字文做笔录。这时,祝字文听到妻子许艳明在屋外喊他,便拒绝做笔录,跑到院里躺到警车轮后,不让警车走,并对前来执行公务的民警乱抓乱踢。见民警要抓祝字文,当时在场的祝字文妻子许艳明、弟弟祝字武、姨妈张玉侠以及同去买鱼的曹庆海,都分别与民警发生不同程度的撕打,将范某、吴某两位民警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责任编辑:李金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