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徒为情杀人后报假案嫁祸于人
2006-12-31 09:02:37
     中国法院网讯 (刘兴发 杨秀善)  12月30日,一人犯有故意杀人罪、破坏军事通信罪和盗窃罪的李雄,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决定执行死刑。宣判后依据自治区高院的死刑核准,罪犯李雄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现年25岁的李雄,绰号“老番” ,系防城港市人。在2004年2月至2005年6月期间,李雄伙同他人秘密窜到小学、敬老院、休闲山庄等地方盗窃电话电缆线,还在企沙镇某驻军炮连门口附近,盗窃正在使用的军事通信电缆线,造成公共财产严重损失。后来,李雄负案在逃。

  李雄负案在逃期间,听闻其女友吴某准备和黄某结婚,一怒之下,遂产生杀死吴某然后自杀的念头。2005年12月3日,已潜回的李雄约其女友吴某见面,商谈和好之事,不果。李雄又于当天下午6时许,再次约吴某见面。出门前,李雄拿了一把不锈钢大刀用自己的皮衣裹住,还在袜子里藏了一把三叶尖刀。在约定地点碰面后,李雄多次质问吴某为何这样对他,并表示仍想与吴某重修旧好,吴某都不作答。后来,吴某见李雄紧紧相逼,便说要回家,并往回走。李雄见状,顿失理智。他趁吴某不备,持大刀朝其后背腰部狠狠地捅了一刀,吴某昏死过去。接着他朝自己的左胸部也捅了一刀。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李雄被从旁边经过的挖掘机震醒,见吴某仍有气息,又拿起大刀朝其胸口、肚脐部各捅了一刀,然后又往自己的右胸部捅了一刀。此时,李雄想起自己之所以杀人,全是因为黄某,恶念一起,就想嫁祸于他。于是,他便将大刀和三叶尖刀朝黄某家所在的方向扔去,然后骑着吴某的摩托车到附近的派出所报案,诈称有三名男子持刀追杀其和吴某。后被公安机关识破将其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雄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破坏军事通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处被告人李雄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人民币69378元。

  防城港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后,李雄不服,提出上诉。经自治区高院二审审理,驳回李雄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李雄死刑。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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